重命名学位
学术行为
更改现有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名称
课程要求
不适用
流程发起人
跨学科执行委员会
审批流程
课程管理:编辑程序
批准/建议需要:
A -需要批准
R -建议
I -只供参考
一个 | 发起跨学科执行委员会 |
R | 其他跨学科单位 |
一个 | 院长(s) |
R | 注册商 |
一个 | 研究生学术事务委员会 |
一个 | 教务委员会 |
一个 | 教务长兼教务副校长 |
我 | 总理 |
我 | 威斯康星大学管理和董事会 |
我 | 校董会 |
审批流程
跨学科执行委员会主席准备一份重新命名现有学位课程的提案,并在CourseLeaf中完成编辑课程表格。(文理协理执行委员会作为发展AAS学位的单位执行委员会。)重命名学位必须遵循威斯康星大学行政政策102 3.2.1重命名学术学位课程。主席应咨询招生服务和大学传播和营销,以评估名称更改可能产生的影响。注:单独重命名学位假设学位要求没有变化。如果学位要求有变化,请遵循相应的程序,A.2。修改学位要求(如果更改占学位要求的比例低于30%)或A.3。重定向上述学位(如果更改占学位要求的30-50%)。当重命名学位时,不能更改CIP代码。
如果学位重命名影响到发起执行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则提案草案必须由将受更改影响的跨学科单位审查。发起执行委员会的主席负责将(电子)完整的提案发送给受影响单位的主席。每个受影响的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回应审查提案的请求。随着提案通过审批过程的进展,它必须包括所有咨询单位的书面文件。
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当最终提案被发起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批准时,提案和所有支持文件将被转发给院长进行审查和批准。在AAS学位的情况下,该提案应由学术事务副教务长审查。
院长(或副教务长)审查提案和支持文件。然后,他将所有文件转交书记官长审查和提出建议。
经过教务长的审查和推荐或不推荐后,经批准的提案和证明文件由院长发送给学术事务委员会(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术事务委员会(硕士学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建议的更名由教务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务委员会审核。在AAC或GAAC审查之后,批准的提案被转发给教务长。如果未被AAC或GAAC批准,则将提案退回院长。
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将审查拟议的名称更改及其支持文件。如果得到教务长的批准,启动执行委员会主席,院长,注册主任和SOFAS将被通知学位课程已更名以及更改的生效日期。如果未得到教务长的批准,则将提案退回院长。
教务长(或指定人员)通过在线项目规划表通知西澳大学学术项目和教育创新(APEI)助理副校长,现有学位项目的要求修改已被重新命名,以及更改的生效日期。
更名后的项目主席和院长与市场营销和大学传播与招生服务部门合作,适当地推销该项目并招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