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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的实质性修改

学术行为

学术行动:修改现有副学士、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30%-50%的课程或非课程要求。

课程要求

至少30个学分,包括24个高级学分。

流程发起人

单位执行委员会

审批流程

课程管理:编辑程序

批准/建议需要:

A -需要批准

R -建议

I -仅供参考

一个 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
R 其他跨学科执行委员会
一个 院长或副教务长
R 注册商
R 图书馆
A还是R 通识教育委员会(见下文第4步)
一个 教务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务委员会(见下文第4步)
一个 教务长兼教务副校长
总理
威斯康星大学管理和董事会


审批流程

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主席准备修改现有学位要求的提案,并在CourseLeaf中完成编辑计划表格。(文理协理执行委员会作为发展AAS学位的单位执行委员会。)教务委员会可以向教学促进中心(CATL)、研究生研究中心和/或其他机构办公室咨询项目开发方面的建议。注意:不到30%的学位要求可以改变。此外,程序的CIP代码必须保持不变。更改超过30%的学位要求或更改CIP代码构成重定向学位。改变超过50%的学位要求需要创建一个新的学位课程。

如果拟议的修改涉及的课程或其他学位要求不在发起执行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则提案草案必须由受变更影响的跨学科单位进行审查。

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当最终提案被发起跨学科单位执行委员会批准时,提案和所有支持文件将被转发给院长或副教务长进行审查和批准。在学士或硕士学位的情况下,提案由相应的院长审查。在AAS学位的情况下,该提案应由学术事务副教务长审查。

在经过教务长和图书馆的审查和推荐或不推荐后,院长可以选择批准、不批准或要求对提案进行修改。然后将批准的提案和支持文档发送到适当的治理委员会。教务委员会或研究生教务委员会应是最后审核建议的管治委员会。

  • 通识教育委员会
    • 如果学位是副学士学位,GEC可以批准该提案。
    • 如果学位是学士学位,并且涉及到机构通识教育要求的变化,GEC会对提案提出建议。
  • 学术事务委员会-如果提案涉及学士学位,AAC可以批准提案。
  • 研究生学术事务委员会-如果申请涉及硕士学位,GAAC可以批准该申请。

在AAC或GAAC审查之后,批准的提案被转发给教务长。如果未被AAC或GAAC批准,则将提案退回院长。

拟议的学位修改和支持文件由教务长审查。如果得到教务长的批准,启动执行委员会主席,院长,注册主任和SOFAS将被通知学位课程要求已经修改,以及更改的生效日期。如果没有得到教务长的批准,该提案将被退回给院长。

教务长(或指定人员)通过在线课程规划表通知西澳大学学术课程和教育创新(APEI)助理副校长,现有学位课程的要求已经修改,变更的生效日期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