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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入学要求

学术行为

修改大学入学要求。


课程要求

各不相同。可能包括GPA,考试成绩(ACT, SAT等),论文,推荐信等。

要求必须符合威斯康星大学摄政政策文件7-3(以前为07-1)威斯康星大学新生入学政策:https://www.wisconsin.edu/regents/policies/university-of-wisconsin-system-freshman-admissions-policy/。

流程发起人

教职员工、院长、招生主任或其他与学生接触和成功有关的相关方(如学生成功和参与主任)。


审批流程

提交给AVC注册服务的修改建议

批准/建议需要:

A -需要批准

R -建议

I -只供参考

R 招生服务处处长理事会
一个 负责招生服务的助理副校长
R 通识教育委员会
一个 教务委员会
一个 教务长兼教务副校长
总理


审批流程

教职员工、院长、招生主任或其他与学生接触和成功有关的相关方(如学生成功和参与主任)准备一份修改现有入学要求的提案。提案必须包括提议变更的基本原理,并应包括支持所请求变更的相关研究和数据。该提案应解决拟议的变化可能对该机构在招生、校园概况等方面产生的潜在影响。

该建议由招生服务处处长理事会审核。校董会准备一份备忘录,概述其对该提案的建议,并将该提案及其备忘录转发给负责招生服务的助理副校长。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

该提案和所有支持文件由招生服务助理副校长审查。如果获得批准,提案和支持文件将被转发给通识教育委员会。如果未获批准,则将提案退回发起方。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

该提案由通识教育委员会审查。校务委员会准备一份备忘录,概述其对提案的建议,并将提案及其备忘录转发给教务委员会。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

提案和所有支持文件由学术事务委员会审查。如果获得批准,提案和支持文件将被转发给教务长。如果未获批准,则将提案退回发起方。提案可以根据收到的意见进行修改。

提案和所有支持文件由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审查。如果获得批准,教务长或指定人员通知负责招生服务的助理副校长,以实施对招生要求的更改,并将更改通知校长。如果未获批准,则将提案退回发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