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涂粉笔
在校园人行道上涂写粉笔仅限于威斯康星大学绿湾分校认可的学生组织、学术或行政单位事件、活动或问题的官方行动。如果符合威斯康星大学个人行为禁令(第18.08(9)章)和以下规范,威斯康星大学绿湾分校的这些官方行动可以进行粉笔书写:
- 涂粉区最多可使用八个日历天。
- 如果标记仍然存在,小组应在不迟于第8天移除。
- 必须在信息中清楚地说明发起人。
- 必须离入口至少15英尺远。
- 必须位于任何停机坪,悬垂或区域的外面,可以使它免受天气的影响。(白垩料会随雨/降水而消失。)
- 不得出现在任何建筑物、标志、结构或墙壁上。
- 不能干扰或重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粉笔。
- 用粉笔书写必须符合学校的酒精政策。
- 不允许在Weidner门前用粉笔书写。
- 油漆或半永久性标记不得用于表面标记或任何类型的标志。
大学保留清除和移除任何不符合规定的粉笔的权利。创造此类标记的人个人将受到执法行动的影响。
